马克思恩格斯高度重视无产阶级政党的政治纪律。他们在《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中指出,盟员应“始终力求做到以原则为准绳”,对如何遵守政治纪律提出了明确要求。
在改组正义者同盟、创建共产主义者同盟的过程中,马克思恩格斯提出:“要使无产阶级在决定关头强大到足以取得胜利,无产阶级必须组成一个不同于其他所有政党并与它们对立的特殊政党,一个自觉的阶级政党。”而要建立这样一个政党,必须坚决捍卫科学共产主义的政治立场和根本原则。当时,同盟成员魏特林曾以辛辣的笔调揭露和批判资本主义社会,是“德国无产阶级的第一次独立理论运动”的代表人物。因此,马克思恩格斯对魏特林寄予厚望。然而魏特林却在同盟针对“真正社会主义”者克利盖的原则性声讨中,公然与组织背道而驰,出面为其辩解。马克思恩格斯在看到魏特林对错误观点执迷不悟后,认识到如果继续同他合作,必然会对无产阶级运动造成巨大危害,于是坚决同魏特林决裂。
不仅如此,马克思恩格斯还在同盟内部进行了长达十天的长时间辩论,以澄清是非、肃清影响,直到“所有的分歧和怀疑终于都消除了,一致通过了新原则”。在此基础上,他们改组同盟为“共产主义者同盟”,并接受委托起草了同盟的新纲领《共产党宣言》。
在领导共产主义者同盟开展工人运动过程中,针对在革命高潮阶段出现的部分盟员各行其是的情况,马克思恩格斯进一步明确要坚守统一领导原则。这一时期,领导柏林工人组织的共产主义者同盟成员波尔恩为了能够“在自己周围纠合一群人”,竟然在工人组织中把《共产党宣言》中确立的科学原则同蒲鲁东的观点混杂在一起。马克思恩格斯对其进行了严厉批判,指出波尔恩的行为实质上是希望通过原则上的让步“讨好一切人”,最终团结起来的也只是一群“乌合之众”。马克思恩格斯强调,无产阶级政党制定纪律的目的不仅仅是用来纠正组织内部的不良行为,更应成为一种“成了习惯”的自觉自愿的服从。唯有这种“旨在实现一定目的的那种精神和肉体的结合”,才能保证党的行动“像一部机器一样”,使党能够“作为一个整体来行动”。
1848年欧洲革命失败后,世界工人运动陷入低潮。与此同时,“一个新的、空前未有的工业繁荣时期已经开始”。马克思恩格斯根据当时的形势,决定改变党的斗争策略,由准备起义转为长期积蓄力量。这一策略在共产主义者同盟中央委员会内部引起分歧,维利希和沙佩尔受到小资产阶级民主派的影响,非法组成“中央”,极力反对这一转变,并鼓动工人马上夺取政权。马克思恩格斯对他们的分裂行为进行了有力回击,委托共产主义者同盟科伦区域委员会组织新的中央,并通过决议将沙佩尔等人开除出党,有力地维护了无产阶级政党的团结统一和中央的权威。
以原则为准绳,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断发展壮大的重要保证。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始终强调党在思想和行动上的统一、党的政治和组织原则的有效贯彻以及党的纪律得到严格遵守执行。马克思恩格斯在总结国际工人协会同各种机会主义斗争的经验时就指出:“为了保证革命的成功,必须有思想和行动的统一。”列宁在领导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过程中,确立了党的团结统一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原则等党的政治建设基本原则。把这些原则同各国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进行党的政治建设,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发展史上的一条重要经验。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便高度重视政治纪律。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实践中,我们党一方面因时因地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制定合乎实际的路线方针政策;另一方面以党的原则为红线,严格要求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始终坚持以原则为准绳,使得我们党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转变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迈上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讲党性、讲原则是对党忠诚的体现,是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共产党人在原则问题上决不能含糊、决不能退让,否则就是对党和人民不负责任,甚至是犯罪。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同党中央同心同德,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转化成听党指挥、为党尽责的实际行动。要坚持原则、勇于亮剑,敢斗善斗、担当尽责,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新征程上,党员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原则为准绳,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保障。(吕宇乾)
(信息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