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基层监督体系建设

发布者:纪委办公室发布时间:2023-05-06浏览次数:10

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基层监督体系建设,使监督体系深度融入基层治理体系。

促进各类监督关联互动、系统集成,形成同题共答、常态长效监督合力。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和协助职责,推动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调、内外联动的监督格局,确保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加强与各类监督主体紧密协作,完善与司法、财会、统计、群众等监督贯通协调的机制,加强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移送和成果运用,促进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借助专业力量,形成同题共答、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针对涉及多部门实施的项目开展联动监督,针对民生领域问题开展跟进式监督。压紧压实党组织主体责任,督促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实施监督责任履行情况专题报告制度,推动各级一把手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坚持问题导向,以专责监督打通治理梗阻、畅通治理渠道、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发挥好专责监督作用,坚持严在日常、抓在经常,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着力消除对公权力行使的监督空白和盲区。坚持系统思维,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常态化制度化,强化“纪巡审”贯通协同,高效运行“组组”协同监督、“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使各方力量协作更加顺畅、各类监督优势充分发挥。整合基层监督力量,促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健全“县统筹抓乡促村”工作机制,积极发挥村级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徐保明)

(信息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