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政治监督是督促全党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有力举措,要在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上下更大功夫。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是开展政治监督的重要力量,要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聚焦重大决策部署,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政治监督不是空泛的、抽象的,而是有着丰富理论内涵和实践要求,必须抓住工作中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增强监督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发现和纠正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思想认识、贯彻执行中的温差落差偏差,取得纲举目张、执本末从的政治效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国之大者”,也是政治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肩负起新时代新征程新使命,坚守政治机关定位,突出监督的政治属性,以旗帜鲜明的态度、自信自觉的底气,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政治监督的重中之重。督促各级党组织把各项工作自觉置于党和国家大局中,同本部门、本行业、本领域职能职责紧密结合,制定具体措施,列出任务清单,夯实工作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把党中央提出的重点任务、重点举措、重要政策、重要要求,一项一项抓到细处,一件一件落到实处。
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压实责任、保障落实。政治监督难在精准、贵在精准。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创新方式方法,盯住重点人、重点事,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向纵深发展。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协助同级党委(党组)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规划,向党委(党组)专题报告协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梳理任务清单,细化量化监督重点,督促一把手和班子成员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保障主体责任落实。对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的信访举报、日常监督情况和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梳理归纳,推动履行“一岗双责”。发挥监督专责作用,紧盯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整改、防止二次沙化、高质量项目推进等措施落实情况,采取及时提醒、约谈提醒、谈话提醒等方式,压紧压实抓落实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撬动职能部门主动履职、全面尽责。对推动不力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善于透视背后的政治问题、作风问题、腐败问题,做到有的放矢,精准查处惩治。加强信访举报、检举控告综合研判,坚持“送阅件”“重点件”办理制度,强化用政治眼光、政治视角审视分析,发现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靶向治疗,精准实施问责。充分运用纪检监察信息报送、审查调查分析报告成果,加大政治生态研判力度,串点成线、连线成面,在具体业务、具体案例中发现地区行业领域存在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精准开展治理。
紧扣监督体系建设,查找短板、补强弱项。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紧扣完善监督体系,贯通常与长、严和实、深和细,在畅通监督体制、推动信息共享、强化标本兼治上下功夫。深刻把握监督与治理的内在联系,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以常态求长效,以长效促长治。把严的要求贯穿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融入各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全过程,最大化发挥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联动优势,强化纪检监察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的统筹衔接,推动形成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工作机制,促进有效协作、有效贯通、有效转化,构建起攥指成拳、常态长效的大监督格局。加大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力度,突出“室”牵头、“组”实施、“人员”融合、“专业”聚集,深化“室组”联动、“组组”协同监督机制,形成监督检查部门与派驻机构职责更加明晰、业务更加专精、对接更加顺畅的工作格局,推动监督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牛钧)
(信息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