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发布者:纪委办公室发布时间:2022-09-30浏览次数:10

国庆将至,为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清正廉洁过节,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江都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张永庭违规受礼问题。2013年至2020年,张永庭多次收受他人所送礼金共计人民币22.9万元。张永庭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20229月,张永庭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朱桥违规受礼问题。2013年至2018年,朱桥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消费卡折合人民币共计2.72万元。20229月,朱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科技新城规划管理中心负责人杨庭春违规吃喝、受礼问题。20207月,杨庭春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此外,杨庭春还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消费卡。20225月,杨庭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信息来源:扬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