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发布者:纪委办公室发布时间:2021-12-31浏览次数:30

2022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清正廉洁过节,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扬州市文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蒋国猛违规受礼问题2014年至2020年春节前,蒋国猛多次收受相关业务单位人员所送14瓶茅台酒等高档礼品、7000元购物卡。蒋国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7月,蒋国猛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所得予以收缴。202011月,蒋国猛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2万元。

扬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副所长张恺、考试股原四级警长王峰等人违规受礼问题2018年至2021年春节前,张恺多次收受6家驾驶员培训机构所送购物卡共计1.5万元;2020年至2021年春节前,王峰多次收受9家驾驶员培训机构所送购物卡、现金共计1.05万元。202112月,张恺、王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仪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建君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4年至2021年春节前,徐建君多次收受某企业负责人所送现金共计6万元。202110月,徐建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广陵区红桥高级中学党总支副书记陈清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8年至2021年春节前,陈清多次收受两家教育培训机构所送烟酒等礼品,折合共计7400元。202111月,陈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信息来源:扬州市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