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发布者:纪委办公室发布时间:2021-09-29浏览次数:52

国庆将至,为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清正廉洁过节,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江都区委原常委、空港新城党工委原副书记、管委会原主任于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3年至2020年,于越先后多次收受下属和私营企业主赠送的礼品礼金折合共计18.3万元。于越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10月,于越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生态科技新城泰安镇党群工作局原党支部书记、工会原副主席高礼兵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3年至2021年,高礼兵先后多次收受私营企业主赠送的礼品礼金折合共计14.5万元。高礼兵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7月,高礼兵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宝应县路政监察大队原大队长吴生林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20151月至20193月,吴生林安排下属套取单位资金22.45万元,用于公款吃喝,挥霍浪费;套取单位资金18.44万元,用于违规向职工发放补助;多次收受下属赠送香烟折合共计6.34万元;安排下属购买购物卡、土特产共计1.1万元,用于违规送礼。20211月,吴生林受到留党察看两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高邮市农业科学试验站原站长、高邮市通达实业公司原经理徐冰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7年至2019年,徐冰决定向通达实业公司领导和工作人员违规发放每月业务用烟等补助,共计3.57万元。20215月,徐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仪征市保安服务公司原经理王凤圣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71月至20191月,王凤圣安排办公室人员购买8985元黄金纪念币、9900元超市预付卡,违规发放给单位部分职工,并采取虚开5张餐饮发票方式将上述费用报销。20217月,王凤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信息来源:扬州市纪委监委)